来源: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8-30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十二届省委第五轮巡视将分两批对川东北经济区所属5个市及下辖的26个县(市、区)和6户省属国有企业开展常规巡视。截至8月29日,省委巡视组已进驻首批巡视的5个市、12个县(市、区)和3户省属国有企业并召开工作动员会。据悉,首批巡视县(市、区)和省属国有企业将于10月中旬结束,巡视地级市将于11月下旬结束。
省委巡视组将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落实政治巡视要求,重点了解被巡视地区和单位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特别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廉洁自律;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落实巡视监督以及审计、财会、统计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等情况,深入查找川东北经济区在服务国家战略全局和全省发展大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省属国有企业在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巩固深化改革、助力文化强省建设等方面的政治偏差和责任偏差。
据了解,本轮巡视将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巡察工作专项检查进一步融入巡视工作统筹安排,并对2个市、2个县(区)开展巡视审计联动监督。巡视地级市时,由市委联动巡察市级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和法院、检察院,以及市管公办高职高专院校等单位;巡视县(市、区)时,由上一级市委提级巡察县(市、区)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由县(市、区)党委联动巡察同级法院、检察院。
巡视期间,各省委巡视组设置了值班电话、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和“四川码上巡”二维码。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以及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巡视整改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对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视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内容来源:四川省委巡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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