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3-03-31
根据《四川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川学位〔2022〕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组织开展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工作。经专业自评、校外专家评议通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同意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申请新增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至4月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学位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28-84825800
学位办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