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融合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经四川省社科联、四川省教育厅联合认定的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扩展)(川社联发[2023]11号)。根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发布《文旅融合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度课题指南》,即日起受理课题申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立足国家与四川发展战略需求,聚焦四川文旅融合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在扎实推进文旅融合发展理论体系研究、文旅融合发展技术创新研究、文旅融合产业发展研究的基础上,为服务四川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和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建设,为文化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申报内容和范围
(一)本次课题申报主要围绕“文旅融合发展理论体系研究”、“文旅融合发展技术创新研究”、“文旅融合产业发展研究”等方向展开。课题申报应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密切关注和回应当前文旅融合发展领域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应立足四川,面向全国,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本年度设立课题指南,供申报者参考选题。申报者可以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结合《课题指南》选择申报课题,也可以结合当前文旅融合发展领域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自行拟定研究课题。鼓励富有前瞻性、创新性的课题研究。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三、申报条件
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中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报本年度课题:
(一)申报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备必要的研究条件,以支撑课题研究的完成。
(二)申报重点课题的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含处级)行政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政协工作的可适当放宽。
(三)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报。
(四)申报者不得抄袭、盗用他人曾经立项研究过的课题;也不得简单重复或变相重复申报者本人曾经立项过的课题。课题申报者承诺信守有关规定,如在立项后被发现有违规者,将立即终止相关课题,并取消课题申报者五年内申报本中心课题的资格。
(五)申报者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和信誉保证。
四、课题类别及经费资助
本年度课题的申报类别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课题三类。重点课题,立项资助经费3万元;一般课题,立项资助经费0.2-0.4万元(以《立项通知》为准);自筹课题自筹经费。中心原则上根据申报类别批准立项类别。
五、申报办法及时间
(一)申报材料包括《课题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意识形态和科研诚信责任承诺书》《课题申报情况汇总表》,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申报者填写完成《课题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意识形态和科研诚信责任承诺书》后,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汇总本单位申报者的申报材料,填写完成《课题申报情况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后,将所有申报材料一并邮寄至文旅融合发展研究中心,并将电子版《课题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课题申报情况汇总表》发送至E-mail:wlrhfzyjzx@163.com。本中心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报材料。
纸质版申报材料的格式要求:《课题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为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一式3份,分开装订;《课题申报情况汇总表》为A3单面打印,1份;《意识形态和科研诚信责任承诺书》为A4单面打印,1份。
(三)自即日起开始受理申报,纸质版申报材料最迟应于2024年3月8日24:00前寄达中心(到达时间以邮戳为准,过期不再受理)。电子版申报材料也应于2024年3月8日24:00前发送至E-mail:wlrhfzyjzx@163.com。
(四)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岭路459号开云在线注册,开云(中国)经济管理学院办公室,王超超收(18428375645),邮编:610100(请使用顺丰快递寄送)。
(五)咨询方式:请加入QQ群(482814341)进行咨询。
六、成果验收与结题要求
(一)最终成果须与预期成果形式一致,与申报课题主题相关;非课题组成员的成果不得用于课题结题。
(二)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算,重点课题要求在1-2年内完成,一般课题和自筹课题要求在1年内完成。课题所有成果均应在显著位置署上“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文旅融合发展研究中心资助/立项课题(课题编号:XXX)”,且为成果资助第一单位。
(三)所有课题结题时需提交《课题结题申请表》和研究报告等结题材料。
重点课题的结题成果要求:至少包含2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1部专著,其中1篇学术论文必须是CSSCI来源期刊且为第一作者署名;并且,撰写的研究咨询报告被成都市政府及以上部门采纳(批示)或研究成果被国家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教育部《专家建议》、省规划办《重要成果专报》、成都市《社科成果要报》等采纳。
一般课题的结题成果要求:至少包含2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其中1篇必须是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或北大核心期刊及其以上层次刊物,且为第一作者署名;
自筹课题的结题成果要求:至少包含1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论文集及专科类层次学报不予认定)。
(四)凡以书稿形式申请结题,须先由专家鉴定。申请结题时需提交电子文稿和专家鉴定意见,中心有权在保障作者著作权的前提下使用该成果。
(五)结题资料的装订。所有结题资料应以结题资料汇编的形式装订成册,封面应使用皮纹纸,封面内容包括课题编号、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单位名称及姓名、课题起止时间。其中装订内容及顺序如下:(1)结题资料封面及目录;(2)课题申报书;(3)课题立项通知;(4)课题研究报告;(5)课题结题申请表(1式3份,1份装订,其余2份散装);(6)课题研究成果(对于学术论文,应提交复印件1份,复印内容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及封底)。
(六)所有课题结题均按照《文旅融合发展研究中心立项课题结题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文旅融合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度课题指南
附件2.课题申报书
附件3.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4.意识形态和科研诚信责任承诺书
附件5.课题申报情况汇总表
文旅融合发展研究中心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