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职能

作者: 时间:2024-10-10 点击数: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的方针政策和 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和完善学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 理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体系建设,建立思想素质和 业务素质较高的管理队伍。承担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 公室职责。

 三、负责学校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 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主要负责国有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 登记、统计报告、日常监督检查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清产 核资、资产评估及资产划转工作。

 四、负责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推动国有资产的共享共用,提 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

 五、负责学校公房的配置与使用监督,办理学校房屋资产产 权登记、变更及注销等手续。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统筹配置各类 房屋资源。

 六、统筹学校实验室规划建设,组织开展实验室建设项目论 证,负责实验室建设经费的统筹管理。

 七、负责全校实验用房的规划、调配和管理。归口统计实验 室、项目及仪器设备等数据。

 八、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和完善管理制度并组织 实施,开展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

 九、负责较大型维修改造项目的立项论证、预算资金归口管 理等工作,参与维修项目竣工验收。

 十、负责学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绩效评价工作。

 十一、接受省财政厅、教育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监督指导, 定期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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